范蠡对道家黄老之学的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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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道家思想

摘要:范蠡是道家黄老之学的先驱,是老子的原始道家向战国黄老道家分化的关键人物。范蠡继承了老子的天道观,并创造性地引入了“阴阳”的观念,他提出的“天道阴阳”的思想,成为后世黄老学标志性的理论内容。范蠡援阴阳入人事,是对阴阳理论的一个重大拓展。在具体操作的层面上,范蠡提出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时”论和“因”论作为“天道阴阳”的方法论,使得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在社会政治领域具有了广泛的应用性。战国时期的黄老道家沿着范蠡的理论方向,发展出以“因天时”和“因人情”为主要内容的“因循”思想,成为黄老道家最为重要的方法论。

近些年来,随着道家研究的扩展和深化以及简帛新文献的不断出土,黄老之学成为了一个持续的研究热点,学者们在深入探讨黄老之学的思想内容的同时,也在致力于黄老之学发展线索的梳理,其思想源头的情况如何,自然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黄老之学作为道家的一个流派,其最初的源头当然是老子,但是春秋时期老子的原始道家思想同活跃于战国时期的黄老道家的思想毕竟是有着明显的差异,老子的思想是如何发展出黄老之学的,这其中必定有着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和关键人物。于是,范蠡这个人物很早就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学者们注意到,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中的一些思想同《国语·越语下》记载的范蠡思想之间相似程度很高,再联系《管子》、《文子》、《鹛冠子》等传世战国典籍中的相关黄老思想,可以显现出一条连续、清晰的发展线索。于是一些学者倾向于认为,范蠡在道家思想的发展史上是一个很关键的人物,他的思想是老子的原始道家向黄老道家转化的关节点。例如,李学勤先生指出:“《越语下》所述范蠡的思想,显然是应该划归黄老一派了。”陈鼓应先生认为:“范蠡上承老子思想而下开黄老学之先河。”王博先生也提出:“范蠡的思想可以说正是所谓黄老之学的雏型。”魏启鹏先生也认为:“范蠡学术思想,已略具黄学与老学之长。”这些论断的提出至今都已经不止二十年了,而且当初的论证也不够充分,这二十多年来,范蠡和黄老之学的关系问题的研究也没有取得进展,范蠡作为黄老之学的先驱人物,可以说仍然停留在二十多年前的判断和认定的状态。

本文拟接续以往的研究,以老子思想为参照,具体论证范蠡对黄老之学的理论贡献。

  一、天道阴阳——黄老之学的天道观

以天、地、人为一体,推天道以明人事,是道家特有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实际上就是把天、地、人视为一个整体,认为它们遵循着共同的法则,其要旨在于模拟天地之道,为社会、人生提供行为指导。《老子》中虽然多次论及天道,如“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第79章),“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第9章),“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第77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第73章),“天之道,其犹张弓与”(第77章),“天之道,利而不害”(第81章),但都是用拟人化的手法描述天道的特色和品格,实际上是老子心目中的圣人的特色和品格,却没有提出天道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因而老子的天道其实只是一种供人学习和模拟的理想状态,总的来看还比较抽象和笼统,效法这样的天道缺乏可操作性。

范蠡继承了老子的思维方式,接受了人事必须效法天道的基本原则。范蠡的贡献在于,他创造性地引入“阴阳”的观念,提出“天道阴阳”的思想,对道家的天道观做出了关键性的推进。

《国语·越语下》载范蠡之言曰:“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赢缩以为常,四时以为纪,无过天极,究数而止。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明者以为法,微者则是行。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古之善用兵者,因天地之常,与之俱行。后则用阴,先用则阳;近则用柔,远则用刚。后无阴蔽,先无阳察,用人无艺,往从其所。刚强以御,阳节不尽,不死其野。彼来从我,固守勿与。若将与之,必因天地之灾,又观其民之饥饱劳逸以参之。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宜为人客,刚强而力疾;阳节不尽,轻而不可取。宜为人主,安徐而重固;阴节不尽,柔而不可迫。凡陈之道,设右以为牝,益左以为牡,蚤晏无失,必顺天道,周旋无究。”在这一段文字中,“天”已不再是飘渺的、抽象的存在,而是被彻底还原为自然之天,表现为阴阳、日月、四时等自然现象,“天道”也就表现为“常”、“极”、“数”、“纪”、“节”、“法”、“微、明”、“赢、缩”等可以观察、把握的自然节律。在范蠡看来,人在“天道”面前,唯有采取顺应的态度,“因天地之常,与之俱行”,才能得到有利的结果。

范蠡的天道阴阳思想在《越绝书》中也有丰富的记载。《国语·越语下》记载范蠡之言日“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这同老子对天道的表述如出一辙,看不出天道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但在《越绝书·吴人内传》中,我们看到了对这句话的阐释,展开了天道的具体内容:“臣闻之:天贵持盈,持盈者,言不失阴阳日月星辰之纲纪……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者,言天生万物,以养天下。螺飞蠕动,各得其性。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不失其常。故日: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者也。”在范蠡看来,“天道”最善于“持盈”,“持盈”即把握好“盈”的尺度,其要诀在于“盈而不溢”,具体内容就是“不失阴阳日月星辰之纲纪”,使得“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不失其常”。在《吴人内传》中,与“天道盈而不溢”对应的是“人道不逆四时”,范蠡曰:“人道不逆四时者,言王者以下至於庶人,皆当和阴阳四时之变,顺之者有福,逆之者有殃。故曰人道不逆四时之谓也。”虽然“不逆四时”是“王者以下至於庶人”都必须遵循的普遍法则,但对于古代的思想家们来说,重点无疑都是“王者”,是说给君主们听的,能做到这一点的就是圣人,这就是《越语下》所说的“圣人因天”。《越绝书·外传枕中》也反复强调:“故天下之君,发号施令,必顺於四时”,“圣主施令,必审於四时,此至禁也。”

天道的运行固然是“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有其“常”和“纪”,但范蠡认识到阴阳的赢缩消长也有反常的时候。《越绝书·外传枕中》载范蠡答越王问“阴阳之治”曰:“阳者主生,万物方夏三月之时,大热不至,则万物不能成。阴气主杀,方冬三月之时,地不内藏,则根菱不成,即春无生。故一时失度,即四序为不行。”阴阳运行的“一时失度”就会打乱四时之序,“夫阴阳错缪,即为恶岁”,范蠡认为这属于纯粹的自然灾害,是人力无可奈何的。但范蠡进一步认为,有的自然灾害是人为导致的,是人的行为特别是君主的政令违背和扰乱了阴阳运行的自然节律而引发的,所以他特别对君主提出了警告:“夫天下之君,发号施令,必顺於四时。四时不正,则阴阳不调,寒暑失常。如此,则岁恶,五毂不登。圣主施令,必审於四时,此至禁也。”(《越绝书·外传枕中》)这里所谓“四时不正”,显然是指君主未能“审于四时”、“顺于四时”的政令。范蠡的这一思想十分重要,是后世黄老学阴阳灾异理论的滥觞。

在范蠡之前,阴阳观念只是被用来解释天地运行、四时更替和星陨、地震等自然现象,尚未与人类的社会活动联系起来。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只是指出阴阳在自然万物中存在的普遍性,万物都是阴阳的和谐统一,并没有把阴阳用于社会问题的思考。而范蠡对阴阳的论说相当集中,而且主要是以阴阳论人事,寻求社会政治问题的解决。范蠡援阴阳人人事,是对阴阳理论的重大拓展,对后世阴阳思想的发展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战国时期的阴阳理论沿着范蠡开拓的方向不断丰富和深化,并同五行理论相结合,最终发展成阴阳五行。

把阴阳引入天道,是范蠡对老子天道观的重要转向和发展。老子十分重视天道,他虽然说过“不窥牖,见天道”,但这个天道究竟具体是什么?老子并没有说出,在老子那里,天道其实是一个让人效法的抽象的存在。范蠡把天道落实为阴阳四时,天道就成可以观察和把握的具体的存在,顺天道就具有了可操作性,可以落在实处。老子提出效法天道,可以说是一个总的指导原则,范蠡把天道具体化为阴阳四时的运行节律,则是为这个总的原则的落实提供了实施细则,因为阴阳四时的运行节律毕竟是可以观察和把握的。

范蠡是历史上第一个系统阐述天道阴阳理论的思想家,首开运用天道阴阳理论成功指导军国大事的先河,这对于后来的黄老之学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天道阴阳的理论为黄老之学各项理论内容的展开提供了天道观的根据,后来的黄老学者无不沿着范蠡开辟的这一方向论说治国之道,天道阴阳遂成为了黄老之学的一个特色理论。从《国语·越语下》和《越绝书》,到帛书《黄帝四经》,再到《管子》和《鹗冠子》,再到受黄老之学影响的《吕氏春秋》,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发展线索。范蠡第一次把阴阳观念引入天道,天道阴阳思想的很多内容都是他独创的,例如天道的具体内容就是阴阳四时的运行节律,君主必须依据阴阳的运行节律决定自己的行动,违反阴阳节律的错误行为会干扰阴阳的运行从而导致自然灾害,等等,这些都被后来的黄老学者反复申说。范蠡表述天道阴阳思想时用过的很多词语,如“盈而不溢”、“天极”、“究数”、“赢缩”、“逆顺”、“人主”、“人客”等,在帛书《黄帝四经》、《管子》中都反复出现。《国语越语下》和《越绝书》中的某些语句,在一些后世的黄老著作中也都可以见到。范蠡的天道阴阳思想成为后世黄老学标志性的叙述方式,此足见范蠡对黄老之学天道观的重要贡献。

  二、“时”论与“因”论:黄老道家的方法论

人事必须取法于天道阴阳,这一原则为人们的社会生活特别是政治活动提供了天道观的指导,不过要为人们提供有效的具体指导,还需把这一原则进一步转化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在天道阴阳的理论中,范蠡对“时”和“因”两个范畴有深刻体悟,并在辅佐越王勾践灭吴霸越的政治军事活动中成功地运用,形成了“时”论和“因”论两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论。“时”论和“因”论被后世的黄老学者所继承、运用和发展,成为黄老之学重要的方法论。

“时”论的精义是善于把握时机。从哲学理论的高度认识“时”,可以溯源于老子。《老子》第八章中提出“上善若水”,以水之性喻指上善之人的德行:“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这里的“动善时”,不宜轻易地理解为善于选择时机。这是因为:其一,老子的“动善时”,更多地突出的是自然无为的意义。《庄子·天下》篇所述关尹、老聃之学有助于正确地理解老子的本意,其言曰:“其动若水,其静若镜,其应若响”,老子的“动善时”正是以水为喻,足见其本意乃是不先物而动,即自然无为。诚如蒋锡昌《老子校诂》所言:“其实老子所谓‘动善时’者,非圣人自己有何积极之动作而能随时应变,乃圣人无为无事,自己渊默不动,而一任人民之自作自息也。”其二,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所述道家“与时迁移,应物变化”、“时变是守”,在顺应自然的前提下,增加和突出了“应变”或“时变”的义项,所指的显然不是老子所代表的原始道家(《老子》中没有一次提到“变”),而是后世演变和发展了的道家思想。这样的道家思想,正是从范蠡那里才开始逐渐成熟的。

在《国语·越语下》中,范蠡亦称“时”为“天时”、“天节”,对“时”的把握,则有“随时”、“守时”、“因时”、“从时”等多种表述。具体来讲,则有两种情况。其一,在时机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只能耐心等待,而不能轻举妄动,否则必将招致“天殃”。如“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又如“天时不作,弗为人客;人事不起,弗为之始”,韦昭注日:“攻者为客”、“先动为始”。其二,一旦时机成熟,就必须及时把握,立即行动。对此,范蠡有极为生动的表述:“从时者,犹救火、追亡人也,蹶而趋之,唯恐弗及。”一旦误了时机,同样也会招致失败:“得时不成,反受其殃”,“得时勿怠,时不再来,天予不取,反为之灾。赢缩转化,后将悔之”。这里的“时”,都是从“天时”出发,而事实上已经超出了“天时”的范围,泛指一般意义上的“时机”。在这些深刻的理论认识的指导下,范蠡在伐吴的时机把握上表现出了高度的智慧和谋略,当时机不成熟时,他以极大的耐心说服越王勾践待时并积蓄力量,而当时机一旦成熟,就即刻付诸行动,绝不迟疑延误,终于灭吴霸越,成就了彪炳千秋的不朽功业。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范蠡所谓“时”,实乃“天时”与“人事”的有机统一,越王勾践数次急于伐吴,范蠡先是止之曰“人事至矣,天应未也,王姑待之”,后又止之曰“天应至矣,人事未尽也,王姑待之”,并解释说:“夫人事必将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可见,范蠡所谓“时”,乃是天人关系的关节点,体现了天、地、人一体的核心观念。范蠡的“时”论,虽然仍是以天时为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但已容纳了人事的因素,因而具有方法论的普遍意义。

如果说“时”更多地是指“天时”,或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客观情势,人只能待时、守时、从时,而不能造时,那么,“因”这个范畴就更多地体现了人对“时”的认识、把握和运用,更多地体现了人的作用。虽然老子没有提出和使用“因”这个概念,但范蠡的“因”论无疑与老子思想“法自然”的宗旨相合。“因”即依循、因任、顺应,其基本原则就是顺任自然。静观变化,待时而动,不违天时,排除妄动,乃是范蠡“因”论的精义,《国语·越语下》曰:“自若以处,以度天下,待其来者而正之,因时之所宜而定之。”范蠡将静观待时的思想从社会实践的层面提升到天地运行变化的高度来认识,这就是“因天地之常,与之俱行”。“天地之常”亦即“天地之恒制”,范蠡用阴阳理论解释天地之“常”或“恒制”,使之具有了更为充实的内容:“因阴阳之恒,顺天地之常,柔而不屈,强而不刚,德虐之行,因以为常,死生因天地之刑。”韦昭注曰:“死,杀也。刑,法也。杀生必因天地四时之法,推亡固存亦是也。”范蠡关于“阴阳之恒”、“天地之常”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引证《越绝书》的材料加以进一步说明。《越绝书·外传枕中》记范蠡之言曰:“故天下之君发号施令,必顺于四时。四时不正,则阴阳不调,寒暑失常,如此则岁恶,五谷不登。”《越绝书·吴人内传》亦载范蠡论“天道”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不失其常”,因而“王者以下至于庶人,皆当和阴阳四时之变,顺之者有福,逆之者有殃”。可见,天地阴阳之恒常,具体就表现为四时寒暑的运行更迭和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自然节律,人的活动是否遵循此种自然节律,乃是吉凶祸福和成功与否的关键。这些认识是范蠡思想的精义,也是他对道家学说的重要拓展。

范蠡深观阴阳二气赢缩消息之变化,认为阴阳的消长决定了事物的命运:“阳节不尽,轻而不可取;……阴节不尽,柔而不可迫”。这就是说,当一个事物的发展还没有达到它存在的极限时,它就有存在的理由,这时就不可勉强轻取,只能是积蓄力量,等待时机,“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待其阳节已尽,方可取而代之。人的行为必须因循顺应客观世界的自然节律,范蠡将这一原则概括为“圣人因天”或“顺天道”。不难看出,“因”论是对“时”论的合乎逻辑的理论推展,“因”同“时”一样,也是天人关系的关节点。

“因”作为一个哲学概念的提出,是范蠡对道家哲学乃至中国古典哲学的重要贡献。“因”这个范畴中强烈地贯注着老子天道自然无为的思想精蕴,“因”作为方法论的理论意义,在于它具有广泛的应用性,在于它将老子“道法自然”的宗旨具体化,使其具有了可操作性,得以在社会政治领域拥有巨大的施展空间。“因”范畴的出现和“因”论的提出,是老子“道”的思想从形而上的层面向社会政治与人生的形而下层面落实过程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它甚至可以说是道家理论转向的标志,是道家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拓展。《史记·太史公自序》于六家中对道家最为称道,虽然只有寥寥几句话,却多次提到了“因”,如“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因时为业”,“因物与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以虚无为本”即“虚者道之常”,讲的是本体之“道”的形上性,“以因循为用”则是在形下的政治层面上讲“道”的应用,也就是“因者君之纲也”。可见“因”作为方法论在道家学说中的重要地位。

范蠡的“因”论在齐国的稷下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迅速的发展,成为稷下黄老道家理论中的重要内容。稷下黄老道家的主要著作《黄帝四经》和《管子》书中的有关篇章,以及稷下黄老道家的重要人物慎到、田骈等人的学术思想中,“因”都是非常重要的范畴。稷下黄老道家还用下定义的方式对“因”进行了理论上的概括,如“因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管子.心术上》),“因也者,无益无损也”(《管子·心术上》),“因也者,因人之情也。”(《慎子.因循》)关于“因”或“因循”的理论,是黄老道家最为重要的方法论。“因天时”以及由“因天时”推展而来的“因人情”,是上述稷下黄老道家人物和著作中的重要理论内容,黄老道家的很多主张都是以这两个命题为哲学根据和理论前提的。

《史记·太史公自序》论道家学说的宗旨,学界公认所言并不是老子的道家思想,而是后世的新道家,即汉初流行的黄老道家。特别是其中的“因阴阳之大顺”、“与时迁移,应物变化”、“以因循为用”、“因时为业”、“因物与合”、“圣人不朽,时变是守”、“因者君之纲也”,这些表述同范蠡的思想十分吻合,是典型的黄老思想。我们有理由认为,范蠡是道家黄老之学的先驱,是老子的原始道家向战国黄老道家分化的关键人物,对黄老道家的形成做出了重要的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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