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药三分毒,认识中药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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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中医基础

“是药三分毒”。中药也不例外,服用不当也会损害身体。

《黄帝内经·素问》中把中药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四类,并提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的原则。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古人不仅认识到中药存在毒副作用,而且还懂得把握用之,即用有毒副作用的中药治病时用,患者病情好转到一定程度就要停用。毒副作用越大的中药越不宜久用,病好即停。

半夏

《诸病源候论》是中国最早论述以内科为主各科病病因和证候的专著。该书对天南星朱砂木通半夏、瓜蒂、洋金花、藜芦、草乌、火麻仁、白果等百余种常见的有毒性的中药进行阐述,提出“凡药物云有毒,及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的观点。

《神农本草经》是东汉时期中医理论著作,该书收录了365种药物,并按药物毒副作用大小分为上品、中品、下品三大类。下品有125种,均属不可久服、多服的有毒药物。

对中药毒副作用的认知,古人受条件限制,基本上是在临床实践中观察掌握的,很难深入而全面地掌握中药的毒副作用,隐患颇多。比如,对于服后不久就出现中毒反应的中药,会知道该药有毒性,而对于反应缓慢,服用半月甚至数月才呈现中毒反应的中药,就难以把握其毒性了。如:黄药子,自从《开宝本草》记载其“苦、平,无毒,主治恶肿疮瘘、喉痹、蛇犬咬毒”以来,均未有任何医书记载该药有毒性,但在近代医疗实践中,发现该药在临床上连续服用一个月后可能引起中毒性肝炎。

现代医学研究发现,某些天然中药不仅有毒副作用,而且有诱发肿瘤的风险。比如槟榔内含槟榔次碱,款冬花含有双稠吡咯啶类生物碱,白屈菜中含苯骈菲啶类生物碱,茴香、肉豆蔻、胡椒、细辛等中草药挥发油中的黄樟醚、异黄樟醚和二氢黄樟醚均为苯丙烯类衍生物,都可能诱发某些癌症。木通、千年健、土贝母斑蝥等中药,服用不当可能出现尿量减少、尿闭或尿频量多,甚至可能引发尿毒症、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多种中药产生相同或类似的不良反应,如:穿心莲天花粉大黄黄柏等均可发生湿疹皮炎样药疹,板蓝根、金银花当归等均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此外,很多种药物用对了有功效,用错了则会产生毒副作用,比如甘草能补脾益气、清热解毒、缓和药性,用之不当有助湿雍气、中满不适的副作用,长期服用可出现浮肿、血压升高、血钾降低、钠潴留等不良反应。鹿茸的功能是补精填髓,过量服用或长期服用,往往会发生吐血、衄血、尿血、中风昏厥等症状。

中药一般分为四级,第一级是由医生诊断处方,第二级由医生指示处方,第三级是医生或药师指示使用,第四级才是一般成方。但即使常用的中药也有禁忌,如果没有经过正规处理,也可能产生很严重的副作用。如常用的中药附子乌头、天雄都很讲究炮制,如果不经过炮制而服用就会中毒而死。因此要转变“中药药性平和,无毒副作用”的错误观念,合理用药,辨证施治,化弊为利。

中药讲究“中病即止”,也就是药物一旦起效,疾病痊愈,就要停药,不然就可能出现副作用。如果不恰当的中药长期服用,其副作用得到累加,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因此,服用中药一定要遵循医嘱,痊愈了便不再吃药。如果吃完药后还需继续治疗,要请中医师重新调方,才能有效避免副作用。

有些具有一定毒性的中药,经过合理的煎煮处理,是可以消除或减少毒性的。比如生附子需要先煎,煮较长的时间,才能减少其温毒之性。因此,中药在煎煮时一定不能马虎,要谨遵医嘱,认真处理。

总之,如古文所说:“药之治病,无非以毒拔毒,以毒解毒。”不论西药还是中药,这种“毒”性正是它的治疗原理所在,运用得当,便能治病;运用不当,其“毒”性便成了副作用。因此,在使用中药时,一定要在正规医院中医师的指导下,严格遵循医嘱使用,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中药的治疗效果,使疾病得到有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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