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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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门法律

《医门法律》为清初名医喻昌所著,全书共分六卷,卷一阐述四诊、《内经》及仲景学说法律,卷二至卷六分中寒六、中风门、热湿暑三气门、伤燥门、疟证门、痢疾门、痰饮门、咳嗽门、关格门、消渴门、虚劳门、水肿门、黄瘅门及痈肺痿门论述,每门之下先论病因病机及证治,再出法律,最后附方。法是讨论辨证施治的原则和灵活性,律是指出医疗差错的原因和医生所负的罪责。

喻昌,字嘉言,号西昌老人,江西新建(今江西南昌)人。生于明代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卒于清代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终年七十九岁。喻昌少年读书,以治举子业。崇祯年间,以选送贡生进京,但无所成就。后值清兵入关,于是转而隐于禅,后又出禅攻医。往来于南昌、靖安等地。清代初期(公元1644~1661年间),喻氏又移居江苏常熟,医名卓著,冠绝一时,成为明末清初著名医家,与张路玉、吴谦齐名,号称清初三大家。著有《寓意草》、《尚论篇》、《尚论后篇》、《医门法律》等。

社会评价

《医门法律》是清代喻昌撰著的一部临证著作。全书共六卷:卷一为基本理论,卷二至卷四为外感病卷五卷六为内科杂病。共设中寒门、中风门、热温暑三气门、伤燥门、疟证门、痢疾、痰饮门、咳嗽门、关格门、消渴门、虚劳门、水肿门、黄疸门,肺痈肺痿门等14门。每门这下先论病因病机及传变规律,次立“法”,后列“律”,法为正确诊治之法则,律为防治失误之禁例。全书纲目清楚,论理透彻,观点独特。对理论研究与临床工作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图书目录

卷一
一明望色之法
望色论
律一论
一明闻声之法
闻声论
律二条
一明辨息之法
辨息论
律一条
一明胸中大气之法
大气论
律一条
一明问病之法
问病论
律一条
一月切脉之法
切脉论
律一条
一明合色脉之法
合色脉论
律一条
一明营卫之法
营卫论
附答营卫五问
律二条
一明络脉之法
律一条
附答《内经》十回
申明《内经》法律
一申治病不明标本之律
一申治病不本四时之律
一申治病不审地宜之律
一申治病不审逆从之律
一申治病不辨脉证相反之律
一申治病不察四易四难之律
一申治病不察新久之律
一申治病不先岁气之律
一申治病不远寒热之律
一申治病不知约方之律
一申治病不知约约之律
……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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