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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最新的《医师法》颁布后的制定的文件,从制定依据的文件看,本《办法》适用于在江西省医疗机构开展执业活动的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药学人员以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办法》规定:乡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本院医务人员记分日常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记分管理。门诊部及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日常记分管理由登记备案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
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依据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予以记分,不能以记分代替行政处罚。
根据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情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共分为12分、6分、4分、2分、1分五个档次。看到这里,我们会发现有似曾相识的感觉,那就是我们大家熟悉的驾照扣分。
(一)依法被处以暂停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存在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行为的;
(三)在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注册中弄虚作假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或扰乱考核秩序,或在考核过程中采用贿赂、作弊等欺骗手段的;
……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重新开始下一个周期的记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累积,不因医师执业注册机构的变更而发生变化。
一次检查中发现医务人员同一种不良执业行为涉及多种记分情形的,按记分分值高的情形予以记分。一次检查中发现医务人员存在两种以上不良执业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
医务人员因开展多点执业的,在不同执业注册机构产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应当分别记分。
《办法》固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6分以上的,医务人员所在执业机构应对医务人员及其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扣罚绩效等处理,并取消当事人评先评优资格。
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内任一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6分以上的,定期考核适用一般程序,并增加相关法律法规考核内容。医务人员不良记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医疗机构应根据不良记分发生的严重程度制定扣罚绩效实施办法。
一个记分周期内,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达到12分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将有关医师信息及时报送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并按江西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中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给予相应的处理。
从以上记分规定来看,确实对医务人员的行为管理非常严格。也让对医务人员的管理更加具体细化。而且记分管理和医师定期考核是互补关系,并不能取代医师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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