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是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所辖区域的医疗行业,比如大型医院,诊所,社区医院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单位发放的一种执业许可证。它的出现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加强专项技术服务和法律证件的管理,促进医疗保健机构依法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卫生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检查。对通过检查达到一定条件的医疗单位发放的一种行政证件,有效期限为三年。 母婴保健资格证在异地可以用,需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地点手续。
第一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则 制定本方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条规则 的婚前医学反省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实施 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需 契合 本方法 规则 的要求 ,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获得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证》。
第三条 实施 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担任 ;婚前医学反省 的审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担任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涉外婚前医学反省 的审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担任 。第四条 请求 开展婚前医学反省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实施 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需 同时具有 下列要求 :
(一) 契合 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二) 获得 《医疗机构执业答应 证》;
(三) 契合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规范 》;
(四) 契合 审批机关规则 的其他要求 。
第一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则 制定本方法 。
第五条 请求 婚前医学反省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实施 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答应 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需 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请求 登记书》并交验下列资料 :
(一)《医疗机构执业答应 证》及其副本;
(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三)审批机关规则 的其他资料 。请求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应向审批机构交纳审批费。收费规范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规则 。
第六条 审批机关受理请求 后,该当 在60日内,依照 本方法 规则 的要求 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规范 》进行审查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方式 通知请求 人。
第七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继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该当 依照 本方法 规则 的顺序 ,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 请求 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证》的答应 项目的,该当 按照 本方法 规则 的顺序 重新报批。第九条 医疗保健机构该当 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证》悬挂在明显处所。
第十条 凡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则 的婚前医学反省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实施 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家庭接生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需 契合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规范 》的有关规则 ,经考核合格,获得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担任 ;从事婚前医学反省 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担任 ;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从事家庭接生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担任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内容由卫生部规则 。
第十二条 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方法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则 。
第十三条 经考核合格,获得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私自或许 在未获得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证》的机构中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第十四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该当 妥善保管,不得出借或许 涂改,制止 伪造、变造、盗用以及买卖。
第十五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遗失后,该当 及时报告原发证机关,并请求 办理补发证书的手续。
第十六条 本方法 施行 前曾经 开展婚前医学反省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实施 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该当 在本方法 实施 后的6个月内,依照 本方法 的规则 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本方法 施行 前曾经 开展婚前医学反省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实施 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师,经考核认定,发给《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已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经考核认定,发给《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详细 方法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则 。
第十八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由卫生部一致 印制。
第十九条 本方法 由卫生部担任 解释。第二十条 本方法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这是关于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答应 证是全国通用吗的解答。
- 老师微信
- 17724792365
-
- 老师微信
- 17724781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