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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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师是一个考试吗?它们的区别是是什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吧!

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劳动关系管理师的主要区别:

1.工作内容:

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劳动关系、劳动纠纷的调解,主要是争议发生后的解决和处理。

劳动关系管理师主要是人力资源部门针对企业在人事劳动关系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通过法律法规、人事规章制度的管理等进行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更注重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的落地。

2.发证机构:

劳动关系管理师证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协会和中国战略人才中心联合颁发的。

劳动关系协调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岗位能力证书。

3.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劳动关系管理师应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主要应当具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协调能力;

劳动关系协调师主要应当具备劳动关系有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劳动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了解劳动者的职业心理和企业用人心理,实时掌握劳动就业供求关系动向和国家关于就业及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具有高超的协调与说服能力。

4.适应的从业人群:

劳动关系管理师主要面对的是在岗企业人力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的从业人员

劳动关系协调师主要面对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是一个工作领域宽阔,职业挑战性和使命感兼具,符合和谐社会精神的新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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