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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定配工资格考试培训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主要培养现代视光配镜技术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可在眼视光行业及相关领域从事验光、配镜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专业侧重眼视光检查与处理、视功能诊断与处理、角膜接触镜验配、验光、配镜及技术分析、判断能力培养。
二、专业特色:学员学成之后,从事眼部视觉健康行业,符合社会发展需求,是未来政府、社会民众关心的重点行业。
三、就业方向:主要就业于眼镜行业及相关行业的视光中心的视光检测、视功能检查;眼镜公司验光、眼镜加工、眼镜店管理等。
四、核心课程:眼科学基础、视光基础、验光技术、眼镜定配技术、隐形眼镜验配技术、眼视光器械基础、斜视与弱视、眼镜营销实务、眼镜店管理。
五、培训费用
职业名称 | 等级 | 培训费用
(元/人) |
考核费 | 教材 | 政府补助 |
眼镜验光员 | 初级 | 1500 | 由鉴定中心另行收取 | 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职业资格培训指定教材 | 有失业保障满一年政府补助1000-3000元 |
中级 | 2000 | ||||
高级 | 2500 | ||||
技师 | 4800 | ||||
眼镜定配工 | 初级 | 1500 | |||
中级 | 2000 | ||||
高级 | 2500 | ||||
二级技师 | 4800 |
六、 眼镜验光员与眼镜定配工的区别
1、眼镜捡光是指使用捡光仪器及辅助设备,检查视力、眼镜屈光度及融像机能,开具眼镜验光处方指导视觉康复训练的人员。
2、眼镜定配是指操作光学设备,进行眼镜镜片磨边或切割、装配、校配、检验的人员。
3、眼镜验光员和眼镜定配工都是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每个证书的编号都可以在官方网站查询。
4、从事眼镜行业的学员可同时报考眼镜验光员和眼镜定配工,两证一起考。
七、讲师团队
由温州眼科专家、教授组成教师团队,分别担任培训课程、主讲;特邀全国知名权威专家进行串讲。
八、报考条件
(一)初级眼镜验光员、定配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中级眼镜验光员、定配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高级眼镜验光员、定配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只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日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木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木专业或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木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市本职工作2年(合)以上。
(四)眼镜验光员、定配工(技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5)后,累计从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个(含)以上。
注:本专业:眼视光与配镜专业,下同。
相关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埋学、光学、材料学等,下同。
九、证书权威性
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人民共和国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上岗有效,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十、报名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1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份;
3、二寸白底照片3张;
4、高中及以上学历需要毕业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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