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项目赞助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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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为了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适应国家职业资格改革要求,加快推进体育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提高服务全民健身能力,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启动了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项目,为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健身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现就该项目公开征集赞助商。

一、征集对象

有意向成为本项目赞助商的企业。

二、征集内容

公开征集一家健身器材类企业成为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测评项目赞助商,合作期限为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合作方式

合作企业为本项目提供资金,人力中心给予企业相关赞助权益,权益如下:

(1)合作企业可使用“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项目合作伙伴”称号,此品牌称号在健身器材类企业中的赞助权利为独家。

(2)合作企业品牌的名称和LOGO在中心主办的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项目考评员、培训师相关培训班中露出;并由培训班工作人员负责口头鸣谢合作企业的支持。

(3)在中心主办的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项目考评员、培训师培训班中优先使用合作企业提供的质量合格的器械。

(4)中心在健身教练职业能力培训工作手册电子版中,为合作企业免费提供1个整版平面广告。

(5)合作企业作为培训项目合作伙伴,拥有培训项目媒体宣传权益,包括网媒新闻报道露出、微博推广、微信内容植入等。

四、报名

本次合作,只有按本征集公告要求预先进行报名的企业方可参与谈判。若参与报名的企业仅有一家,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向谈判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质

1.经国内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并合法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所有参与征集活动的企业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体等(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委托等方式)参与征集活动,该企业只能以一个参与征集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企业在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约行为;

4.其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信介绍,包括企业的规模、经济实力、业务范围、社会形象、商业信誉等方面的说明;

4.最近六个月企业纳税证明;

5.应征意向书(见附件)。

(三)赞助商对价:合作期内赞助不少于10万元的现金,实际金额按照协议为准。

(四)报名提交

意向企业应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过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茜

联系电话:(010)87182094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5号

六、合作洽谈

中心将电话通知洽谈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为要约邀请。应征方与中心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体育总局人力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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