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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晚,在由《医师报》社主办的“声音·责任”2021全国两会医界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草案)》(关于修订执业医师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的情况,并着重介绍了修订执业医师法聚焦的四大重点。
落实党和国家关爱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表示,“保障措施”中的有关规定,也进一步强化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入刑的法律规定,对防止暴力伤医、维护医护人员执业安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此外,草案还规定:医师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时有及时报告的义务,并规定,应对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师给予表彰或者奖励。”郭燕红说。
重申医师职业精神和价值
“深化医改实施以来,我国建立完善了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三阶段连续统一的医师教育培训体系。”郭燕红介绍,草案在“培训和考核”一章,将三阶段医师教育培训体系做了进一步巩固强化,规定国家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师培养和供需平衡机制,统筹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加强紧缺人才培养。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配备。加强医教协同,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
“随着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对医疗行业的冲击以及价值观的变化,医师在执业中面临的利益冲突逐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重申医师职业精神的根本原则和价值显得尤为重要。”邓利强说。
提升医师队伍能力和水平
随着我国医疗领域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外国医师来华进行学术交流、开展执业活动的情况日益增多。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规范外国医师来华行医行为,草案中也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郭燕红介绍,此外,草案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衔接,内容上保持一致。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还将组织进一步调研论证,配合全国人大不断修改、完善草案,加强推进修法进程,力争使法律早日出台。”郭燕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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