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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医药考试
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8〕34号)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浙卫发〔2019〕39号)及《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浙中医药〔2020〕5号)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对经过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31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0年8月31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浦江县卫健局医政科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38号,卫健局317办公室,邮编:322200 监督举报电话:0579-89395060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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